总价法和净价法的区别
总价法和净价法的区别
区别:1、目的不同:净价法扣减旨在鼓励早日付款而许诺的现金折扣,客户未享受的现金折扣作为“其他收入”处理,通常在收款时入账;总价法不扣减旨在鼓励早日付款而许诺的现金折扣,客户享受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,且总是发生在收账时不影响应收账款的数额。
区别:2、表现不同:净价法就应付账款而言,则按扣除购货折扣的净价入账,由于超过折扣期付款而丧失的折扣,则作为企业的理财费用;总价法就应付账款而言,则按不扣除购货折扣的总价入账,如果在折扣期内付款,则将折扣作为企业的理财收益。
区别:3、效果不同:以净价法核算时,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均按扣减最大现金折扣后的净额计价入账,符合稳健原则的要求;以总价法核算时,将未减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,把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看做理财费用,从而较好地反映销售的全过程,且简便易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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